为了深入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理念,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规范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妥善处理社会需求与学生学业管理的矛盾,结合我化工工程系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用人单位需求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规范教学管理运行、有利于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原则。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提前离校进入顶岗实习条件
1. 根据化工工程系教学安排,向学院教务处提出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2.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由学生本人提出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且由家长签署意见,顶岗实习的岗位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3.系部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确定顶岗实习单位。
4.申请人已交清应缴费用,无欠费。
5.办理了大学生实习责任险相关手续、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6.对未完成的课程学习提出完成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
二、程序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提供与顶岗实习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聘用证明或顶岗实习协议。
(二)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三)与系部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
三、顶岗实习要求
(一)服从实习单位的教育、管理,认真顶岗实习。
(二)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及纪律要求。
(三)每月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一次本人的工作及生活情况。
(四)按学院要求完成毕业顶岗实习登记表,并准时上交。
(五)实习结束后,需向系部提交由实习单位签字的实习手册。
(六)进入顶岗实习学期后应服从学院统一规定管理。
(七)严格遵守学院或系部规定的其他要求,包括《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中的对应条款。
(八)原则上不得中途变更实习单位,遇到特殊情况确需要变更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原实习单位和系部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系部应完成的工作
(一)学生顶岗实习离校前,未修完的公共课成绩由教务处协调承担课程的教师根据实际剩余课程课时补齐或进行综合评定;专业课程理论部分由系部承担课程的教师根据实际剩余课时安排补齐,实践操作课由系部与实习单位制定课程置换方案,并由实习单位协助完成,并在顶岗实习一个月之内由实习单位按《置换岗位课程考核成绩表》提供成绩。
(二)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三)安排好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五、其他
顶岗实习的学生如因下列原因造成不能毕业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1)擅自离开用人单位或变更新的用人单位不通知学校者;
(2)原联系方式有错或更换新的联系方式又不主动提交者;
(3)擅自中断顶岗实习者。
(4)实习结束后没有提交实习手册和登记表者。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学生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
2.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
3.化工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函
4.提前顶岗实习学生情况一览表
5.化工工程系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置换部分课程实施方案
6.化工工程系提前进入顶岗实习课程置换赋分标准
7.化工工程系学生提前进入顶岗实习课程置换申请表
8.化工工程系学生顶岗实习变更实习单位申请表
9.化工工程系顶岗实习考核表(企业用)